为中国企业拓展老挝新兴市场而服务
发布时间:2024-12-06 17:25:05|信息来源:|点击量:20
2024年12月3日,老挝新闻文化旅游部2024年8月22日,发布《对出入境老挝国际口岸的境内外旅游者收取旅游发展基金费的通知》规定:
一、对国际口岸入境老挝旅游的外国旅客在全国国际口岸入境时收取10,000基普(一万基普)每人每次的旅游发展基金。(备注:约3.3元人民币)
二、对国内游客到境外旅游的人员在全国国际口岸出境时收取10,000基普(一万基普)每人每次的旅游发展基金。
三、免除旅游发展基金的人群:15岁以下小孩、残疾人(眼瞎、手断、脚残)或无法自理人员、僧人、老挝中小学生、大学生、留学生、常驻老挝有多次往返签证的合法外国劳工和投资人,境内外司机、国际专家、医生、救援队员、治安人员、外交官、领事官员和获得豁免权限的官员。
四、所有的旅游基金需要转账进入各省、万象市的新闻文化旅游厅旅游专项基金账户。